为了加强学校教师同行之间互帮互学与沟通交流,促进课堂教学进步与改革发展,提高学校人才培养教学质量并加强监察督导教学管理,学校决定从10月22日起至11月12日为期三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门听课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 推门听课的组织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负责的推门听课小组及其办公机构。推门听课小组办公机构设在监察督导室,具体负责推门听课活动的实施及汇总、通报、总结等工作。
二、 推门听课活动的开展时间
2018年10月22日起至11月12日为期三周。
三、 推门听课活动工作安排
1. 人员责任范围(见附表)
2.课时要求
以小组为中心,推门听课小组组长、副组长推门听课期间听课不少于2课时;推门听课小组成员推门听课期间听课不少于4课时;学校督导员全期开展听课检查活动,每周听课不少于4课时;上述听课人员若有听课重合身份现象,在以各种身份参加本次推门听课检查中,以要求最多的课时数量为准。
3.听课要求
每次至少以2课时为单元进行听课;推门听课人员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听课教室(实训室),与学生作短暂交谈,了解该课程的基本教学情况,特别是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情况;任课教师已经开始上课后不能进入教室(实训室);推门听课人员在听课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课间休息时间,与授课教师作简短交流与沟通,或与学生交谈,了解学生对教师该课程课堂教学的意见;每位听课人员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尊重授课教师,保持良好的听课纪律和课堂礼节。
4.督导检查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听课小组在听课同时检查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按照课程授课计划,检查教案、课堂日志与授课计划相符情况;检查学生出勤率情况。监督任课教师按照学生实际出勤和课堂表现填写课堂日志。
5.推门听课重点及目的
本次推门听课对象的选择应有所侧重,重点听新聘教师的课、教龄不足5年教师的课、听外聘教师的课。听课目的要明确,要注重取得实效,听课中对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做出评价意见从而起到促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作用。
6.评课要求
自推门听课活动开始各小组每周至少召开一次评课座谈会,要求听课人员根据听课评价表客观、公正的对任课教师当面交换评课情况,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所有听课教师根据听课评价表内容对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打分,分值平均后占总成绩的60%,评课成绩占总成绩的20%,督导检查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占总成绩的20%,推门听课结束后由监察督导室汇总排名。
四、 推门听课活动总结
推门听课期间,监察督导室对听课记录进行汇总,并通过QQ群、校会、《督导简报》等媒介做好推门听课信息的反馈工作,通报推门听课情况;推门听课结束后,对推门听课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表扬,监察督导室撰写专项报告全校通报,并为11月份教务科一体化说课活动提供一手的教师资源,为今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示范课、公开课等教学观摩活动提供有用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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